【本文由“败灯是摔王跪王稀王”推荐,来自《如何看待有观点认为,考公年龄放宽到40岁,会挤兑年轻人的“上岸”机会?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虽然考公年龄放大这事,确实对现实问题如就业总量的解决,社会资源分配的失衡等没有直接影响。

但还是有很多人发声,因为这事其实不合理,也不合法。

论法,远在退休年龄之前生硬的划一道线,在劳动法上是完全没有道理的,如果要例外,那凭什么让其他私企守法? 要说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,其实也就是隐形的区别对待,是对社会资源不平衡分配的添砖加瓦。

论理,要说四十岁或者四十五岁的“高龄”人员从头培养太难,职业发展有限。按此逻辑,公务员中达到40岁的理应个个个个有发展空间,工作积极性和自尊心都有满足,如若不是,就应该和不录用“高龄”人员采用同样道理,把不适合的“高龄”公务员辞退啊。

绕来绕去,就是双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