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第一财经报道,4月24日,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,该文件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。

此次新规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嵌入信贷乱象划出明确红线。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,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,同时不得为上述产品提供营销服务。

长期以来,电商、外卖、出行等日常消费场景中,“白条”“月付”等信贷分期产品常与银行卡、账户余额并列展示,部分平台存在默认勾选、弹窗推送、前置推荐等操作,导致大量消费者在未充分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开通信贷服务。第一财经记者在消费投诉平台发现,部分用户甚至出现逾期后才知晓借贷事实的情况。

针对上述问题,《办法》要求支付机构收银台页面必须将支付工具与贷款产品区隔展示、优先展示,禁止以“优惠支付”“分期支付”等表述混淆两者。同时收紧信贷营销话术,贷款产品不得使用“低门槛”“秒到账”“低利率”等诱导性用语,涉及分期付款的不得片面宣传首期费用优惠。

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认为,《办法》斩断了线上线下分润合谋,严禁误导性捆绑与默认捆绑。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,贷款产品虽不能在支付选项中展示,但在收银台非支付工具区域独立展示、且与支付工具清晰区隔的前提下,仍符合监管导向。

王蓬博指出,第十二条的两项禁令分别从展示入口和营销服务两端形成闭环监管,或将彻底颠覆支付行业依靠场景流量变现的核心盈利逻辑。短期内,头部支付机构的金融导流收入和联合贷业务分润可能出现下滑,推动行业收入结构深度调整。但考虑到支付交易规模已触及顶点,行业处于存量时代,相关影响可能已降至最低。

董希淼表示,花呗、白条、月付等“信用支付”类产品将面临重大调整。长期来看,此举不仅实现支付业务与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隔离,从源头减少消费者被诱导过度借贷的情况,更倒逼支付机构回归支付服务本源,将精力从流量变现转移到提升支付效率、优化用户体验上来。

《办法》是首个专门针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综合性部门规章,填补了跨行业、跨机构的监管空白,将营销活动正式纳入强监管框架,统一线上线下同类业务的监管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