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湃新闻、大河报等​

4月24日,有网友发帖称,一名女子在深圳公交站台阻止男子抽烟,和该男子发生争执。女子用饮料把男子手中的烟浇灭了,男子捡起剩下的饮料泼在女子身上。之后,双方报警,女子对警方的执法提出了质疑。该事件引起外界广泛关注。

注:这个网帖就不附了,当事人形容到派出所后的经历“比缅北还黑”,目前其账号处于被禁言状态

有网友询问是否夸大其词,自称当事人朋友的博主回复“没有,全程陪同见证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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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5日,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,目前,警方已在对该事件进行核查。

值得一提的是,2014年,深圳开始实施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》。2019年,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》再次修订,将公交站台、地铁出入口、电子烟都列入禁烟范围,堪称中国内地最严“控烟令”。2025年,深圳出台全国首个《无烟场所建设规范》地方标准。因此,深圳被称为“内地最严控烟城市”。

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》,深圳所有高铁、火车站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、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等,均属禁烟区域。旅客和市民朋友可在“别抽啦”小程序进行“控烟随手拍”,随时投诉和举报。

律师林斐然@推石头的林律师 解读:执法者在执法时应该出示执法证件,同步录音录像,告知违法事实、处罚依据,以及当事人陈述、申辩、复议、诉讼的权利,并且要出具处罚决定书;普通人只能举报、劝阻吸烟者,若有更强烈的进一步举动,在实践中就容易引发冲突,很可能也会引发吸烟者的不满。

据南方日报报道,今年1月,执法支队在深圳市宝安区碧头地铁站公交站台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公交站台开展控烟执法检查,分别发现两名男子在公交站牌吸烟。执法人员上前出示证件、表明身份后,要求当事人熄灭手中烟,告知对方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公交站台属于明确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。两名当事人均在认识错误后,保证以后不在禁烟场所吸烟。